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9-24
各学院:
根据《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教字〔2025〕65号),经教务处复核及学生本人确认,共有17名学生达到留级标准。教务处处务会研究,现向于添程等17名学生下达留级通知。
请相关学院通知学生本人,填写《学生学籍变动审批表》,持学生证到教务处学籍科办理留级手续。按《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申请自愿留级的,一并提交《学生学籍变动审批表》,逾期不办理手续的视为旷课,超过两周按退学处理。
教务处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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