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教基〔2019〕16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的通知》(冀教技术〔2024〕1号)文件精神,提高广大师生自制教具、自制玩教具的质量和制作水平,河北省教育厅定于2026年12月举办河北省第十七届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请设有师范专业的学院在广泛发动和逐级选拔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参评作品评审推荐工作。
一、展评对象
我校师范专业师生。
二、活动范围与对象
(一)幼儿园自制玩教具
1. 申报的作品按所应用的领域分类为:(1)科学类;(2)益智类;(3)建构类;(4)运动类;(5)艺术类(包含美工、音乐);(6)综合类(包含语言阅读、角色表演、社会等)。作品类别由申报者按照作品的应用领域在以上 6 类中自行选择,每件作品只能申报一个作品类别。
2. 限我校学前教育专业学生设计制作的玩教具,还包括对工业化产品进行改造,或运用无须制作能体现教育与游戏功能的自然材料和日常材料。
(二)中小学自制教具
1. 分类
(1)小学:语文、数学、外语、科学、音乐、美术、体育、劳动与综合实践活动;
(2)中学: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技术与工程、信息(科技)技术、劳动与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体育;
(3) 其他(如:通用设备等)。
2. 由我校相关师范专业(不包含职业教育师范专业)师生自主设计制作。也可对现有教具学具产品进行结构改造或功能改进,实现对原有应用范围或使用功能的拓展。
(三)不接受申报的作品
1. 曾获得往届全国或省优秀自制教具活动一、二、三等奖的作品。
2. 参加过往届活动但未获奖,且对原作品未有重大改进和创新的自制(玩)教具。
3. 已经正式生产的(玩)教具产品,纯计算机软件、课件及声像资料。
4. 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有抵触的作品。
5. 涉及食品、药品试剂和饮食安全类的作品。
6. 危及人类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有碍于文物保护和动植物保护的作品。
7. 与GB6675《玩具安全》及相关玩具安全标准(规范、要求)相违背的作品。
三、名额分配
(一)作品分组
本届自制教具活动按中小学自制教具(分为教师组、高校学生组)、幼儿园自制玩教具(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组)分别申报、展评。
(二)名额分配
每专业教师组、学生组各限报一项,幼儿园自制玩教具只允许学生参评。
四、奖项设置
本届活动分为网络初审和现场展示两个环节。经网络初审后的作品参加现场展示,最终产生自制(玩)教具创新作品、挑战作品、探索作品,其中创新作品比例不超过15%、挑战作品比例不超过25%、探索作品比例不超过30%。
五、申报要求
1. 参评师生按照《关于组织参加河北省第十七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学院,各学院根据省厅文件要求组织评审,择优推荐。
2. 各学院将推荐作品的参评材料、申报表、承诺书、推荐作品汇总表电子版及签字盖章后的PDF版(未在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的,另需提交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自制教学仪器备案表、登记表)于2026年10月21日前发至邮箱sjjx8051300@126.com,并提交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自制教学仪器备案表纸质版。
3. 学院组织推荐作品的参评人员于2026年10月23日前将参评资料上传至河北省实验教学平台https://syjx.mh.chaoxing.com/。
4. 未经学院推荐的作品不得私自上传至河北省实验教学平台。
5. 申报资料要实事求是,申报的各类信息资料一经上报不得更改。
6. 联系人:张亚亚 联系电话:8051300。
附件:1.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北省第十七届优秀自制教具交流活动的通知
2.附表
教务处
2026年10月14日
2.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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