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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免修及考试成绩(学分)互认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9-14

负责部门:教务处

办公地点:秦皇岛校区老教学楼211室教务科

联系方式:秦皇岛校区赵老师电话8051532

依据文件:《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课程免修及考试成绩(学分)互认实施办法》。

主要程序:

1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学生本人填写《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课程免修及考试成绩(学分)互认申请表》(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表格),连同免修课程的成绩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交到所在学院审核。

2教务处进行复核确认后,产生免修学生名单,由学生所在学院通知任课教师,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登录课程成绩及学分并计入本人成绩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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