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9-14
负责部门:教务处
办公地点:秦皇岛校区老教学楼2111室学籍管理科。
联系方式:秦皇岛校区赵老师或张老师,电话:8049896。
依据文件:《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参见学生手册)。
主要程序:
(1)学生填写“学籍变动审批表”(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表格);
(2)因病休学和康复复学需要二级甲等医院开具证明并签署校医院意见;创业休学的学生填写“学生创业休学审批表”(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表格);
(3)学生将异动申请等相关材料交由所在学院学工办,由所在学院负责办理后续事宜。
上一条: 应征入伍保留学籍、退役复学
下一条: 课程免修及考试成绩(学分)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