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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清缴高危实验药品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7-05 15:32:33

关于进一步清缴高危实验药品的通知

各院(系):

为加强我校实验室药品安全管理,防范意外发生,切实保证实验室安全,保障人身安全。请各院、系自行认真清查本院、系所管辖实验室是否存在管控外高危实验药品(高毒性、危害环境)。如存在务必加强管理,高危实验药品必须存放到本院系管理药品库带锁药品柜中,要经常检查药品库监控系统是否完好,是否能正常保存录像),绝不可再随意在实验室分散存放。同时根据清查情况认真填写《高危实验药品清查登记表》报送教务处备案,清查登记表实行零报告。教务处将根据具体清查情况适时收缴入库,集中存放,并根据相关法规要求统一处置。

请各院系于2021年7月9日报送电子版及纸质表格,纸质表格需院系主管领导签字盖章交至老楼208实践教学科

联系人:刘正林联系电话:8051300

手机/微信:18103331151

教务处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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