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清缴高危实验药品的通知
各院(系):
为加强我校实验室药品安全管理,防范意外发生,切实保证实验室安全,保障人身安全。请各院、系自行认真清查本院、系所管辖实验室是否存在管控外高危实验药品(高毒性、危害环境等)。如存在,请务必加强管理,高危实验药品必须存放到本院系管理药品库带锁药品柜中,要经常检查药品库监控系统是否完好,是否能正常保存录像),绝不可再随意在实验室分散存放。同时根据清查情况认真填写《高危实验药品清查登记表》,并报送教务处备案,清查登记表实行零报告。教务处将根据具体清查情况适时收缴入库,集中存放,并根据相关法规要求统一处置。
请各院系于2021年7月9日前报送电子版及纸质表格,纸质表格需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并盖章,交至老楼208实践教学科。
联系人:刘正林;联系电话:8051300
手机/微信:18103331151
教务处
2021年7月5日